览富财经网消息,6月16日公开信息显示,因财报存在会计差错,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收上交所监管警示。
详细违规行为如下: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《关于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余军、黄秋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[2026]72号,以下简称《警示函》)查明的事实,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,导致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、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多记收入0.20亿元、0.91 亿元,多记营业成本0.20亿元、0.91亿元,对利润总额没有影响。上述情形不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——收入》(财会 [2017]22 号)第四条、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,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。公司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时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。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5年4月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股票上市规则》)第2.1.1条、第2.1.4 条等有关规定。责任人方面,时任董事长、总经理余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、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、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具体负责人,时任财务总监黄秋娜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,根据《警示函》认定,未能勤勉尽责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,违反了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第2.1.2条、第4.3.1条、第4.3.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《董事(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)声明及承诺书》中作出的承诺。
处罚决定如下:
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、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、时任财务总监黄秋娜采取出具监管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公开资料显示,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综合物流服务及租赁业务、商品销售、物流设备销售、保险代理业务。
截止发稿,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市值39.97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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